因為我的msn暱稱被少婦林小英大力稱讚了一番,為了回饋她,我順勢打了
一點《愛的歷史》的書摘,請享用(ㄎㄎ),很令人陶醉捏。

年紀稍長之後,我決定成為一個真正的作家,我試著寫些真實的事情,我要
描述世界,因為活在一個未被描述的世界太孤寂了。妮可‧克勞斯《愛的歷
史》,台北市:天下遠見,2007年11月,頁10。

很久以前有個男孩,他愛上一個女孩,她的笑聲是他願意花一輩子來回答的
問題。兩人十歲時,他向她求婚;兩人十一歲時,他第一次吻了她;兩人十
三歲時,他們吵了一架,三個禮拜沒說話;兩人十五歲時,她把左乳上的一
道疤痕秀給他看。他們的愛情是個沒跟任何人提起的秘密,他承諾在他有生
之年,絕對不會愛上別的女孩。如果我死了呢?她問。我還是不會,他說。
她十六歲生日時,他送她一本英文字典當做生日禮物,兩人一起學習英文字
彙。這是什麼?他邊問、邊用食指繞著她的腳踝畫圈圈,她便查查字典。這
是什麼?他邊問、邊親吻她的手肘。手肘!那是哪門子的字?然後他舔舔她
的手肘,惹得她咯咯笑。這個呢?他邊問、邊碰碰她耳後柔軟的肌膚,我不
知道,她邊說邊關掉手電筒,嘆口氣轉身到一旁。兩人十七歲時,他們在穀
倉的稻草床上第一次發生關係。日後(當發生了他們再怎樣也想像不到的事
情之後),她寫了封信給他,信上說:你什麼時候才會明白,沒有一個能夠
述說一切的字眼?妮可‧克勞斯《愛的歷史》,台北市:天下遠見,2007年
11月,頁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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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喜歡這一段啊!癢癢的,卻又痛痛的。青春時候的愛真好,好像在海邊靜
坐一個虛耗的下午說些無關緊要的話題都沒有關係。親吻和撫摸都叫人著迷
。但日後,那個日後很殘忍的,等待經過之後,才會突然瞭解愛與被愛都會
讓自己和對方模糊。

不過當我把這一段打給E看的時候,他竟然問我說:若妳查的單字叫做「腳
指頭」,我也必須去親他嗎?(全然的煞風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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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直守著他的愛,也守著他們初識的那個夏天。為了這麼做,她排拒了生
命。有時連著好多天,她只靠開水和空氣過活,她是唯一做得到這一點的高
等生物,他們實在應該把某一物種取做她的名字。妮可‧克勞斯《愛的歷史
》,台北市:天下遠見,2007年11月,頁48、49。

第一次看見她時,你說不定是十歲。她站在陽光下抓抓腿,或是拿根棍子在
泥土地上寫字,有人拉扯她的頭髮,或是她正拉扯別人的頭髮。你心中的一
部份深受她吸引,另一部份卻想抗拒--你想跳上腳踏車揚長而去、踢一塊
小石頭、不要沒事找事。在此同時,你卻感到身為男人的堅強,以及一種讓
你覺得渺小而脆弱的自憐。部分的你想著:拜託別看我,妳若不看我,我還
可以掉頭離開;但部分的你想著:看看我吧。

你若記得第一次看到艾瑪的光景,你也會記得最後一次的景象。她正搖著頭
,或是消失在田野的另一端,或是在你的窗外漸行漸遠。回來吧,愛瑪!你
大喊,回來!回來!

但她沒有回來。

那時你雖已成年,卻感覺像孩童一樣失落;你的尊嚴雖已破損,但你依然覺
得自己像對她的愛一樣宏偉。她走了,只留下了你在她周圍滋長的空間,宛
如一棵沿著籬笆生長的樹。

長久以來,那裡始終有個空洞,說不定多年來都是如此。空洞終於再被填滿
之時,你知道若非艾瑪,你將永遠無法感受對另一名女子的愛意;若不是因
為少了她,你的心中不會出現空洞,也不會需要把洞填滿。妮可‧克勞斯《
愛的歷史》,台北市:天下遠見,2007年11月,頁60、61。

------其實還沒讀完分隔線------

我和D去逛敦南誠品的時候看到這本書,馬上嚷嚷著要買下來。一切都是馬
力沙害的,一直寄來迷死人的書摘(阿閃也有害我啦,我還買了邱妙津日記
,只是還沒打開)。我在金石堂網路書店又找不到這本書,所以那天好開心
,買了喜歡的書還有圍巾(不知道為什麼又買了圍巾?)還和D去星巴克喝
了暖呼呼甜膩膩的熱巧克力,冬天如果每天都這樣過多好。

在捷運上就開始讀這本書,一讀就差點忘了下車。其實我閱讀的時間拖得很
長又瑣碎,對整個故事交叉的三條敘事線沒有很清楚的概念(完全就是在恍
神的狀況下一直讀下去的),可是這裡面很多段落都有畫面,長長的敘述描
述一個清晰不過的情節,然後一兩句令人特別感到被擊中的文字,這就是愛
的歷史吧。我們經歷過那麼多美好的畫面,放在記憶裡回味時忍不住襲上心
頭的總是那一點點的悵然。

被抓住了,應該是讀這本書時候不斷反覆上演的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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