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所以,你和你女朋友五年前分手時,如果你們真心相愛,
就代表你們的分手不是任何人的過錯,也不是某一個偶發
事件,而是必然的結果。也就是說,你們是因為想分手而
分手。你們雙方都相信這是正確的選擇,你們因此而分手
。如果你們是因為受到某些其他因素和原因影響而決定分
手,結果認為自己做錯了,至少代表五年前,你們並沒有
一條心。所以,你們的分手和一般情侶的分手什麼兩樣,
絲毫不足為奇。這件事如實證明了你們的關係並沒有什麼
特殊。」白石一文著,王蘊潔譯:《愛有多少.愛有多少
》(台北市:皇冠,2008年5月),頁321-322。

Yes, I know.

我大概知道。

不過讀的時候我想到了別的事情。

被「事實」證明關係沒有什麼特殊的這件事情經常發生。

我常覺得是剛好「到位」而已。那個人在那個時空底下的
那種心態,剛好碰到了那時候的自己。

誰都沒有錯。

至於能不能一條心,就不是單方面決定的問題了。我的意
思是,即便在某個當下A相當想和B一條心,但是A對B的理
解或者認識可能也不過就是A單方面的想像,然後「自顧自
地」去一條心(或說去愛)。

於是所有的到位、嘗試、(中間可能深刻可能也不)、最
後可能分手,這樣的事情,是不是就真的變成必然?「愛
有多少」這個故事停留在一個「重逢」的瞬間,但重逢之
後的人生呢?那畢竟不是故事需要交代清楚的範圍吧。

假使真實生命就是一個又一個故事串連而成,差異只在於
每一段故事持續的時間長短,那要怎麼去相信,所謂和某
個人一條心這件事情呢?(我的意思是恆常不變的一條心


循環往復的這個circle,是每一段關係經歷了之後,才了
然於心的覺得:啊!終究是逃離不了這循環。

但即便知道是這樣的,卻沒有辦法在每一個到位的時刻不
真誠地去對待。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ony012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