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算過了,我改一本週記平均要十五到二十分鐘。
所以改完一個班的週記要15*40=600(順利的話)

每篇的評語大約150字到250字
有時要說的話太多了,不小心可能會寫到背面去。
當然這一次我發狠對亂寫的人只有給兩行評語。
我真的很想寫四個字叫做「廢話連篇」
(憑什麼姊姊我這麼用心要被踐踏?)

不管,如果取中間值200字,那就是200*40=8000。

根據我參加作文比賽的經驗,90分鐘可以寫到4張稿紙。
大約有2400字。
所以,我寫字速度不慢。
8000字應該可以在300分鐘內處理完。

為什麼改週記要兩倍的時間?為什麼?
我花了幾乎一整個星期天只改完二十二本。
問題到底出在哪裡?(怒吼、翻桌)

扣除掉心情不好哭了一陣子還跟楊小春出去,那也才兩三個小時。
我花了一整個星期天(拍桌子)!!!

一學期要寫九篇,600*9=5400
也就是我一學期要花90個小時改週記(快的話)
90個小時,
可以來回花蓮15次
可以去好樂迪30次
可以看電影45部
可以躺在床上什麼都不管睡三天三夜還有找

我現在整個很不開心啊。

我決定了,因為我學不會在評語欄寫一個「好」
唯一的方法就是讓我們班少幾個人(目露兇光)

不然我不好過,我也不會讓他們好過(咬牙)。

睡醒之後就沒事了。郝思嘉式自我催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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