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閃在她的網誌裡面提了這樣一個問題:妳覺得這世界上足夠讓妳開心的事情
,有多少件?如果,只允許妳掐三根手指頭來計算,妳會說出哪三件事情?並
請說出這些事情為何讓妳視為前三名?

其實要讓我感到「快樂」或者「開心」是一件相當容易的事情。卡拉拉排過我
的紫微命盤,她說只要我不貪心,這世界上就沒有什麼事物可以把我擊潰。在
她告訴我這件事情之前,我就已經非常明白這樣的道理。尤其是在我成長的過
程中,一個一個被剝奪的所有,讓我特別感覺到,能夠有一個人或者一件事微
小而能動人,那應該就是老天對我莫大的恩寵。

那這樣是不是又跟這個問題自相矛盾呢?因為這世界足夠讓我開心的事情已經
太多了,拿頭髮來數都不夠。可是,如果真的只能掐三根手指頭來數,我想我
會說出這樣三件事情。第一、「跟朋友交換生活中瑣碎事宜」,第二、「藉由
文字的吞吐釐清原先模糊的概念」第三、「看見他者的身上有明亮美好的特質
」。大概是這樣子說的吧。

第一、「跟朋友交換生活中瑣碎事宜」。

首先,我必須說明一下在這裡朋友的定義。那必須是建立在關係對等,而且二
者身上有一部份相似的感覺。這樣說很抽象,在這個作答之中,我對朋友的定
義可能更接近於「可以打開的人」。現在我的生活中不是沒有扮演朋友這樣角
色的人,我喜歡她們,可能是我的同事、可能是我的學生,或者是我的老師。
但我說的朋友,是在某種供需關係之中達到平衡的人物。到了我這個年紀,朋
友四散在島嶼四面八方,沒有什麼特別的理由是不會見面,即便生活在同一個
城市裡,往往也因為各自的忙碌而不能密切保持聯絡。在這樣的條件之下,能
夠「交換」的事情就很少了。

「交換」也很重要。有人曾經向我解釋過,關於「需要」這個部分,那必須建
立在彼此對對方都需要的基礎上,絕對不是單方面的。於是能「跟朋友交換生
活中瑣碎事宜」對我來說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無論這些「瑣碎事宜」是屬
於生活的、或是情感的範疇,是深刻或者淺薄,我都會非常珍惜也非常認真對
待。無論是一次失戀痛得喝掉十分之一瓶白蘭地、八瓶啤酒,或者考試上榜的
預約一次高級美味的法國料理,還是今天我買回來的糖果用視訊給阿閃看的那
個過程,都可以稱之為交換。哪怕久久一次,或者夜半無法成眠之際,隔著網
際網路訴說的某一部份私人深刻情感情緒的剖析,儘管過程可能是沈重的,但
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讓我感到快樂。

第二、「藉由文字的吞吐釐清原先模糊的概念」

「文字的吞吐」意味著閱讀或者書寫、說話或者傾聽,但我比較傾向前者,尤
其是針對能夠釐清原先感到模糊的改念這件事情。「模糊的概念」可以稱之為
困惑、糾結、不安等種種負面的情緒,或者未明朗的狀態。不論是出自於自己
本身內在的問題,還是來自外在必須抗拒、拉扯的條件。

有一段時間會經歷「無言的狀態」,根據阿閃的解釋,是對一切物事都還沒有
辦法正確使用語言表達的狀態。或者是我學生最愛說的那句:「我想說,可是
我不會說。」大學時期我戲謔稱之為「失語症」,根據病理上來說不那麼準確
,多半是情緒紛雜而造成的問題吧。

於是能夠「藉由文字的吞吐釐清原先模糊的概念」這件事情也足以讓我感到快
樂。那我真的是很幸福的。因為我的工作生活都離不開這件事情。無論是備課
、改作文、上課,或者是等到工作壓力暫告一個段落自己靜心下來的閱讀,都
是在進行這件事情。我好像非常狡猾地為這些事情給一個看起來很不容易的指
稱,但卻又在解釋說明之中把它範圍闊得很大。

第三、「看見他者的身上有明亮美好的特質」

他者,是指自身以外的所有人。可能原先不認識或者不喜歡,可是有一天突然
發現他的身上並非一無可取,總有什麼明亮美好的部分會閃爍著微弱的光。這
件事情,是我當老師之後才漸漸學會的。不管是遇到怎麼樣的孩子,總能在他
們身上找到一些獨特的、無可取代的特質,然後喜歡他們。我覺得對於那些年
紀比自己小的人,我有異常能夠理解的耐心。我的意思是,可能就算會不小心
表現出不耐煩甚至被激怒,但事後再回想,總會先把自己的好惡喜樂丟到一旁
,真心去想要怎麼替他解決他的問題。

慢慢的,把這件事情的對象擴大。生活裡的確會遇到很多討厭的人,無論是一
句無心的話語還是一次不友善的眼神,這種人太多,甚至有時候自己也會不小
心變成這樣的人,可我真的經常覺得那是立場的問題。其實如果真要回溯我的
尖銳與犀利消失的時期,應該是在大三升大四的那個暑假辦文藝營的時候。那
真是一次相當深刻而又慘痛的經驗。

我真的以為自己會在那裡面死掉,因為該死的睡眠不足,該死的耗費體力,該
死的炎熱夏天,還有我的腳感染蜂窩性組織炎卻沒有辦法去看醫生,無論多麼
辛苦地籌畫每一件事情的細節,沙盤推演過無數次、拍桌子吵架要來的十分鐘
,到了緊要關頭還是會開天窗不小心出紕漏,又要像救火隊一樣地很快處理好
。那些瑣碎細節都讓人磨損掉原本的稜角。經歷那次之後,我整個人軟弱下來
。我的軟弱或許和其他人定義不同,是介乎柔軟和無防備之間的某種狀態。

我總覺得那次之後,我對於別人所做出來對我具有殺傷性的事情特別能夠接受
。並且會在背地裡找理由說服自己,那些人的可惡不是因為他真的可惡,而是
因為他的立場讓他這麼可惡。接著試圖去挖掘一些,他在本質上可以明亮的部
位。可我終究可以區分,什麼人是可以靠近、而什麼人不行。要完全地相信(
或者說信任)一個人,我覺得並非這麼容易。可是如果真的有一天這麼不小心
,讓我看見他的身上也有微微顫抖的明亮美好,我會非常開心。

原來要鉅細靡遺地解析原本覺得理所當然的事情真的不是這麼容易的事。我今
天才在抱怨,我不喜歡現在自己某些書寫的風格,如果拿現在的文字跟大學時
期作比較,那真是繁瑣的多。可是不知道為什麼,我相當避免在我的文字裡出
現隱誨的意象或者不明的段落,然後每一次要去描述一些物事時,總要非常細
膩而詳盡地解說般陳述出來,那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也許,試著把一件事
情、一個感覺,從頭到尾十分清晰地說清楚,也是一種修行的過程吧。

大抵就是這樣,最快樂的三件事情。應該就不會有人明明知道我忙還嚷嚷著我
沒有回應她的網誌。從來只有我可以任性這件事情妳還不明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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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ny012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