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春是我的麻吉。是碩果僅存跟我好了該死的七年的朋友-_-(那
個數字算起來真讓人辛酸啊~)

她有很多暱稱,比如說很愚蠢的史匹林巴格(springbug,笑死我
了,怎麼會有人用這個字當ID呢?)或者是安倍蒂(安倍蒂聽起來
很好聽吧!其實就是empty,用以形容她的腦容量),或者是小鳥
胃(用以形容她討人厭的食量)種種諸如此類都不是太好的東西,
那個用來形容個性的詞就自動打上馬賽課吧!

(不知道為什麼明明很喜歡她還是總要奚落她個兩句。)

不管隔了多久跟小春見面的時候,她總是那副模樣。像個傻瓜一樣
伸出兩隻手像我撲過來,好好的走路不走,偏偏要抓著我的手揉捏
我的掰掰袖,要不然就來個十指交扣,然後自顧自的演起來:「好
害羞喔!」這樣子。小春說她男友很慶幸遇到同事時,她表現得很
「正常」。這句話令小春傷心。她說:「難道我平常真的很不正常
嗎?」我全然可以理解的喔!就像神經病永遠不知道自己有病一樣


我喜歡小春現在的男朋友,我希望他們能結婚。那個人好在哪裡我
其實不知道,可是自從小春和他在一起之後,她開始像個女人,開
始打粉底、刷腮紅、燙頭髮、背側背的包包,跟當年那個邋遢的傢
伙形成強烈的對比。我想,女孩子都是這樣的,真心喜歡一個人的
時候,就想把自己梳理得好好,變成更加美麗的樣子。無論是因為
自己還是另一個人。光憑這一點,我覺得一個能讓女人為她變美麗
的男人,應當不會是壞男人。

和好朋友一起逛街,看著琳瑯滿目讓荷包乾癟的商品是女孩兒之間
經常有的事。我也從來不曾對這件事情生疏(轉頭看王女士這個壞
朋友就知道,她真的很無辜,從來不曾來看我的blog卻經常被我沒
事就偷唸兩句)。可是和小春一起在人來人往的公館壓馬路,對每
一對小耳環、每一件衣服、一雙鞋指指點點、品頭論足,這樣的光
景,真是好令人想念的事。

不管過了多久,我還是會回憶她住在我隔壁的日子。半夜三點強迫
症發作起來掃地、早晨起床噴嚏打個不停,或者明明有課卻死賴在
床上不起來,下課回來看到她已經戴著藍色髮帶在打電動,然後再
一起去讀耕吃炒麵。回家後她繼續打電動我隔著牆聽她像哭一樣的
笑聲。

那個和我一起在牛山打滾、爬磯碕海岸旁小山、搭乘多羅滿號出海
看海豚、搭火車到台東坐船去綠島浮潛、耐心計畫自助旅行和我一
起去關西闖蕩、有勇無謀借來汽車開去北海岸一下交流道就說好恐
怖給你開的小春。雖然經常交了男朋友就消失、失戀了就回來哭,
機機車車又一直說我的嘴像喙叫我嘿美黏踢踢的傢伙(可惡,你在
北海道看到白色貓頭鷹干我屁事啊)。

我只是想說,真想趕快把妳嫁出去,但麻煩給我點時間減肥(X的
,我真的很少有這種想法),但不管,我要擠進去小禮服當伴娘。
雖然我可能會因此而少了玩伴感到寂寞,但我會拿刀威脅莊先生叫
他放人讓我們出去玩。我衷心希望痴呆小春會幸福的,因為這世界
上會幸福的女人都馬是笨女人。再轉頭看看我們幾個單身的傢伙,
抱,阿閃,馬力沙,我決定跟妳們一起皺掉了。(不過我還是覺得
我不會皺掉,開玩笑我五十歲還是軟軟嫩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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